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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1 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逻辑性。论著和综述全文一般在5 000字以内;经验交流在1 000~1 500字,短篇及个案报道不超过1 000字。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
2 来稿请,输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稿件。来稿请附作者简介,注明第一作者性别,出生年,职称,学历等信息及通讯作者Email地址;并同时提供联系人电话、手机等快速联系方式。
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攻关项目应注明基金项目各称及其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国家级重大研究成果可进入快速通道,4个月内出版。对于校外作者投稿,本刊只接受由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完成的论文,其他稿件请另投他刊。
4 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主编终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稿件登记后3个月内尚无处理意见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转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作者请自留底稿,本刊对不拟采用的稿件一律不退,但将告知退稿意见。
5 本刊已入编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作者稿件一经录用,将同时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等多种全文数据库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收录,请在投稿时提出声明,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
6 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支付版面费和稿件处理费,稿件处理费不再提前收取。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2册。
7 本刊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邮政编码:1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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